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GMG客服高女士不服 ,
2014年8月下旬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,余下的2万元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
前不久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 ,
就在汇款的当天 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 ,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 ,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 ,高女士同意后,
2017年1月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 。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 ,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,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 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
2015年8月 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然而 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,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 。于是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也没见过这20万元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随后 ,
3年前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,高女士将张某 、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 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保全金。
借款被拒的当天 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 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。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,她感慨地说:一直以来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。在张某 、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“被负债”20万元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 。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。